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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位于华夏路39号,是主管全区自然资源、国土空间规划、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区政府组成部门,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、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。先后荣获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、执法监察工作先进单位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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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介绍
牛政权 党组书记、局长,负责局全面工作。
李宏普 党组副书记 ,负责建设用地管理、土地征收储备、不动产登记、营商环境、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。
马超甫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 ,负责规划的编制、审查、城市设计,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、规划核实。
张晓峰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党建、机关管理、纪律检查、宣传、信访稳定、平安建设、扶贫、统战、工青妇等工作。
杨威威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自然资源执法、卫片执法、生态修复、矿产管理、地灾防治、安全生产等工作。
白 涛 党组成员、执法大队大队长,负责耕地保护、土地整理、地籍管理、法规、扫黑除恶工作。
李志伟 党组成员,负责人事、财务、测绘工作,分管局属企业。
苗灿民 副局长(挂职),协助杨威威同志抓好矿山管理工作。
张建学 副主任科员、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,协助李宏普同志抓好营商环境、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。
侯自伟 副主任科员、工会主席,协助张晓峰同志抓好机关工作。
马福海 副主任科员,协助李宏普同志抓好用地管理、土地征收储备及重点办工作。
李志飞 土地储备中心主任,负责土地征收储备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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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室职能
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内设职能科室
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举报电话:12366 违纪监督投诉电话:0379—67711367
一、办公室
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有关文件的起草;负责文秘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信息、监督、办公自动化、接待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,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,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。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。
二、人事科
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日常工作和职工社会保险管理。
三、行政科
组织协调车辆、水电费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。
四、调查监测科
负责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,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;承担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、管理、维护、发布、共享和利用监督。
五、档案室
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工作。
六、财务科
负责机关人员经费开支的审核及工资发放和住房公积金、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的代扣工作。
七、纪检监察室
加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、党内法规、法律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的监督检查;认真查处党组织、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违反党纪党规及法律法规行为;
八、信息中心
负责网络管理、网站建设、网络舆情监管。
九、 规划科
组织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实施和建设项目预审报批。
十、信访科
组织协调信访稳定,依法行政。
十一、法规科
相关规定起草、落实和实施。
十二、耕保科
负责耕地保护、补充耕地项目的报批、实施,以及增减挂钩工作。
十三、土地利用科
负责国有建设用地管理。
十四、 重点办
负责重点项目用地保障。
十五、乡镇用地科
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管理。
十六、监察大队
负责全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检查工作,督促各中队对土地规划违法案件的查处。协助公、检、法等部门对土地规划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,保证执法到位。
十七、资源环境科
负责矿山储量管理、矿山环境整治、地质灾害防治。
十八、矿产开发科
负责采矿许可证办理、延续;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。
十九、不动产登记中心
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、落宗、发证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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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我们
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位于华夏路39号,联系电话0379—67711367,邮箱ysgtj@163.com.
办公时间(工作日):
夏季8:30—12:00,15:00—18:30
冬季8:30—12:00,14:30—18:00